各系(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改课改,加强学院教师队伍的建设, 引导教师加强教学基本功和技术技能的训练,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学院第八届教师教学竞赛。现将竞赛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初赛(各教学部门组织实施):2015年11月5日-11月27日;
决赛(教学科研处组织实施):2015年12月1日-12月11日。
二、参赛对象
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教师。
三、参赛内容
教师自行选择本专业(学科)的教学内容。竞赛内容由三个部分组成:教案20分、教学过程70分、教学总结10分。
1.教案:根据已选定的内容完成教案撰写,注意教案编写的规范,按25分钟的时间设计教学内容,双面打印。
2.教学过程:比赛重在教学基本功的展示,可自行采用多种形式实施教学。参赛选手通过教学过程,展示教师对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驾驭教材的能力和课堂教学的水平;主要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等方面,课堂教学展示时间25分钟。
3.教学总结
参赛者在课堂教学过程结束后,结合本次教学竞赛实际,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几个方面着手思考,在现场完成教学总结。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参赛方式与竞赛办法
1.本次竞赛初赛由电子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基础部、信息与智能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软件学院、思政部7个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应按照竞赛通知要求,对参赛教师进行初赛选拔,初赛应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选拔,并于11月5日将预赛安排计划电子稿、11月30日前将预赛成绩表和推荐参加决赛汇总表电子稿报教学科研处(见附表)。
2参加决赛的选手抽签确定竞赛顺序,根据最终确定的决赛时间参加决赛;
五、 竞赛表彰
1.根据评委对每位教师的评分去除最低分和最高分求平均后得出,评出本次教学竞赛的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2.竞赛结果将作为院教坛新秀、骨干教师、职称评审时的参考。
六、 竞赛要求
1.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原则上必须参加,通过竞赛活动,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 初赛阶段各部门要组织不少于5人的评审小组,每场比赛应组织教师观摩比赛,达到交流提高的目的。
组织人事处 教学科研处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