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考和免修手续的办理流程

发布单位:教务处编辑:发布日期:2025/03/03浏览量:4355

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要办理缓考或免考,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1.学生到所属部门教务员领取并填写“缓考申请表”或“免修申请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辅导员申请表内容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并签署意见;

3.二级学院教学负责人核实并签署意见后由教务员统一报教学科研处审核(实验楼907);

说明:

1.教学科研处不受理学生个人办理;

2.课程缓考和免修办理时间为期末考试前一个月;

3.此表一式两份,二级学院部留存一份,教学科研处留存一份。

  

附件一 缓考申请表.xlsx

附件二 免修申请表.xls